

为响应普陀区文明办提出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号召,倡导学生“ 遵守交规,文明出行”。在"十一"黄金周来临之际,我校组织学生志愿者义工服务队,参与普陀区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活动,学生志愿者在上下班高峰期到沈家门新建路等十字路口处协助执勤交警维持交通秩序。愿者们身穿反光背心,手拿小红旗,克服台风天恶劣天气,用亲切的态度、规范的用语引导过往行人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纠正闯红灯、越线停车、不走人行道等不文明行为。
作为舟山市文明单位,学校多次利用“五一”、“十一”等节假日组织义工队员出校门、进社区、上街市、入单位,将义工活动延伸至客运码头、福利院、朱家尖旅游景区等,以各种方式服务社会,参与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