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明节期间教学工作安排通知
全校各班:
根据清明节放假安排,4月3—5日放假休息。现将具体上课安排调整如下:
1、4月1日(周五)按周一课表上课,作息时间按周一至周四时间安排。晚自修由周日教师下班。
2、4月2日(周六)按周五课表上课,作息时间按周五作息时间安排,下午12:35分开始上课。下午全校统一上第五、六节课,晚自修不进行。
3、4月5日(周二)全校开始晚自修,由周二教师下班。
4、4月6(周三)全校按周三课表正式上课,高三年级月考。
教务处
2011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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