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转发舟山教育学院关于组织参加2012年省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三优评比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1-12 编辑: 浏览:[]

各县(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办公室,市属学校:

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办公室将在2012年11月开展第五届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三优”评比活动,即优秀科研成果(包括论文与研究报告)、优秀辅导课设计方案、优秀个别辅导方案评比。为做好此次参赛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内容:申报对象限全市中小学(包括职高和幼儿园)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申报内容限中小学(包括职高和幼儿园)心理健康教育相关成果。

二、申报名额分配:

1.科研成果申报数:定海、普陀各5项,岱山2项,嵊泗县1项,市属学校各可申报1项;

2.辅导课设计方案申报数:定海、普陀各4项,岱山2项,嵊泗1项,市属学校各可申报1项;

3.个别辅导方案申报数:定海、普陀各4项,岱山2项,嵊泗1项,市属学校各可申报1项;

为保证尽可能多的学校参与,原则上每所学校各类成果限报一项。

三、申报具体要求

各类评审成果请同时提供成果申报书(见附件1)及成果打印稿一式三份、电子文档一份,成果申报书也可从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网站下载,网址:www.zjedusri.com.cn。

科研成果应侧重具体操作以及实际成效,字数控制在20000字以内;

辅导课设计方案要求提供设计思路及教学反思,字数控制在8000字以内;

个别辅导方案要求提供辅导记录及反思,字数控制在8000字以内;

各类成果申报人应保证成果的真实性,如在评选过程中发现有剽窃行为,市指导中心办公室将通报当地教育局,同时相关学校及当事人三年之内不能再申报省“三优”评比。

四、其他

1.每份评审材料省要求交纳100元评审费,用于专家评审费、证书制作及成果编印等,由省指导中心出具发票。

2.各县区指导中心办公室及各市属学校于2012年11月25日之前将“三优”评选材料和评审费送至市指导中心办公室张铮老师,并将成果分类汇总表(见附件2)和成果电子稿发至其邮箱,逾期不候。地址:舟山临城长升路222号舟山教育学院教研三部,邮箱zsjyszz@126.com,联系电话:2020494。

3.市指导中心办公室在收到评审材料后,将组织专家对评审材料进行分类评选,择优推荐至省。

附件1:2012年浙江省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三优”评

比·成果申报书

附件2:2012年浙江省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三优”评比

目录汇总表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九日

主题词:心理 三优评比 通知

舟山教育学院办公室 2012年11月9日

打字:周 霞 校对:张 铮

附件1:

编号

2012年浙江省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三优”评比·成果申报书

申报类别

成果名称

成果负责人

所 在 单 位

填 表 日 期 年 月 日

浙江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办公室

2012年11月

提交申报的

成果

成果主件

成果附件

成果立项、发表、引用、上公开课或获奖情况(注明时间)

通讯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成果主要成员名单(课题成果限填5人,其他成果限填3人)

姓 名

工作单位

职务和职称

承担任务

成 果 摘 要(500字以内。科研成果应阐述主要研究内容及结论;辅导课设计方案应阐述设计思路;辅导方案应提供个案背景分析,阐述对问题的定位及整个辅导过程)

工

作

单

位

推

荐

意

见

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县

区

指

导

中

心

审

查

意

见

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市

指

导

中

心

审

核

意

见

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2012年浙江省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三优”评比目录汇总表

县(区)

类别

序号

题目

撰写人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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