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普陀职教中心关于2013年报刊征订的规定

发布时间:2012-11-19 编辑: 浏览:[]

为规范学校报刊征订工作,提高报刊的利用效率,充分发挥学校图书馆教师阅览室和教师资料室的图书查阅功能。现将2013年学校报刊征订规定如下:

1、校级领导:报刊统一由图书馆负责问询征订,每位校级领导报刊征订数一般不超过3份。

2、中层处室:由处室负责人征订与本处室教育教学或业务管理相关的报刊,根据实际需要征订数一般为:刊物1—2份,报纸1份。处室征订的报刊由图书馆分发至各处室,并由处室长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和整理。

3、各教研组:由组长负责征订与本组教育教学相关的刊物,刊物征订数为:2份。教研组征订的刊物要求统一摆放在图书馆教师阅览室或教师资料室,便于组内教师借阅和查询。

4、其他公共刊物和报纸,由图书馆根据上级文件或实际需要统一征订,统一摆放在图书馆教师阅览室或教师资料室,供教师借阅和查询。部分报纸征订数量较多的,由图书馆根据实际情况分发至各处室或教研组等。

5、如各处室、教研组征订的报刊有重复的,由图书馆根据实际需要调剂征订。

6、鼓励教职员工到图书馆或网络上查阅报刊杂志,其中:《舟山日报》和《舟山晚报》电子版网址为:http://epaper.zhoushan.cn,欢迎登录。

7、征订时间:2012年11月19—23日,各部门征订完成后(征订表另见附件),请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图书馆,邮箱地址:tsg@mail.ptzjzx.com。由图书馆汇总交学校分管领导审核后统一征订。

请遵照执行!

普陀职教中心

办公室

2012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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