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舟山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和毕业生就业推介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2-20 编辑: 浏览:[]

各县(区)教育局、职业院校: 近段时期,由于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全市一些制造与服务行业企业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冲击,对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的顶岗实习和毕业生就业推介工作产生了一些不利因素。为进一步落实全市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全力做好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和毕业生就业推介工作,切实提高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就业率和就业质量。现就有关学生顶岗实习和毕业生就业推介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增强工作责任意识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和毕业生就业推介工作是体现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成效最重要的评价指标,是学校科学持续发展的动力和源泉,是学校信誉与品牌的象征。做好学生顶岗实习和毕业生就业推介工作有利于推动学校新一轮的改革发展,有利于实现“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总目标,有利于舟山产业结构优化和经济的快速发展,有利于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当前,由于受外部市场环境和内部生产性结构调整等多种因素影响,我市的一些企业出现了临时性的减薪、停止招工甚至裁员现象,造成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的顶岗实习和毕业生就业推介工作出现了新的困难。针对实际情况,我们一方面要分析客观现状,积极主动寻求解决办法,另一方面要看到政府已经出台有关政策,企业也在积极应对,舟山企业对一线实用性技能型人才的需求还是有一定数量,关键是我们培养的学生能否符合企业的用工标准。 按照“市场主导、学校推荐、双向选择”的就业机制与“提前谋划、分批实施、全员落实”的工作要求,明确工作职责与任务,切实提高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全力促进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充分就业,努力使我市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双证率”达到100%,就业率保持在95%以上。 二、理清思路,突出重点,全面落实工作措施 相对其他专业,目前重点要做好服务舟山四大支柱产业专业学生的顶岗实习和就业推介工作。当前一段时期,各县区教育局及中等职业学校要集中精力抓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和毕业生就业推介工作,动员一切力量,想尽一切办法,采取一切措施,有序有效做好学生的顶岗实习和就业推介工作。 一是全方位收集就业信息健全就业服务网络。要落实专门人员加强与有关单位部门、行业企业的紧密联系,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并积极争取推介学生顶岗实习和就业。充分依托浙江省大学生网上就业市场和舟山市就业网构建职业教育就业信息平台,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提供高效、方便、快捷、周到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学校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机构,落实经费、人员,强化工作职责。 二是加强对毕业生的就业实习指导。要落实专人专题,分期分批对学生进行职业道德、职业意识、实习要求、就业心理与就业形式等内容教育,辅导学生的就业、实习方法与技巧,提供就业政策咨询和职业指导,做好就业指导工作,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与择业观,根据市场需求和自身实际就业、创业。 三是拓宽渠道广泛开展就业实习服务活动。学校要精心组织“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活动月”等专项活动,邀请相关行业企业、单位部门来校选聘学生,不定期开展“技能人才岗位对接”专项服务活动。发动全校教师开展全员推荐工作,安排专门人员到有关部门单位、行业企业开展学生实习与就业推荐公关工作。利用在企业等单位聘用的外聘教师及以往毕业生的有利条件,积极搭建有效平台,开展学生实习与就业推荐工作。动员学生及家长等社会力量,广泛开展就业推荐工作,鼓励学生自主创业。 四是加强特殊困难学生集中实训技能提高培训。对没有推荐落实实习、就业的特殊困难学生,学校要予以集中安排,提供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进一步提高他们的就业技能水平,帮助实现实习与就业。对部分不能对口就业且自愿转专业再就业的学生,根据企业实际需求,学校要安排专门教师,利用暑期等业余时间,进行转岗订单式技能培训,提高他们对口就业的竞争力。 五是推介部分学生进一步提升学历与技能水平。对学有余力且自愿继续提高的学生,学校一方面要给予一定的辅导,鼓励他们参加全省统一的单招单考或自考,实现进一步提升学历及分流安置目的。对部分需要提高技能且家长自愿要求的学生,学校要联系有关高职院校及有关单位,积极为学生创造条件,帮助他们提升技能水平。 三、加强领导,强化服务,全力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 学生实习与就业推荐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各学校要切实加强领导,成立以校长为组长,校级领导、中层干部、班主任、专业教师等人员广泛参与的工作组织结构,组织专门人员、明确工作职责、安排专项经费予以重点保障落实。市、县区教育局强化对学校工作目标考核,建立完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激励机制。 学生实习与就业推荐工作是一项周期性、长期性的工作,学校要进一步深化职业教育研究工作加强与相关行业和企业的广泛联系,开展针对性的调查研究。加强专业统筹,优化专业设置。加快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学生的品行与技能,开展学生多工种培训工作,积极推进校企合作办学,推行“订单(定向)培养”模式,每个专业能够建立5个以上长期相对稳定的对口就业单位,实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产销结合”。加快校外实训基地建设,加强顶岗实习管理,落实职业学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工作。 学生实习与就业推荐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关系到学生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的稳定,各县区教育局及职业学校一定要高度重视,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实施,强化指导和服务工作,全力做好学生实习与就业推荐工作,圆满完成今年的工作任务,实现职业教育科学持续发展。 学生实习与就业推荐工作实行“月报制”。2009年的各校学生顶岗实习和毕业生就业推介汇总表及学生名册(见附件)在每月15日前报市教育局。联系人:张朝阳、联系电话:2052676。 附件1.舟山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和毕业生就业推介汇总表 附件2.中等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和毕业生就业推介学生名册 二○○九年二月二十日 主题词:职教 实习 推介 通知 抄送:市新农办,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市经贸委 舟山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9年2月20日印发 附件1 舟山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和 毕业生就业推介汇总表 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毕业生总数(人) 已推介就业总数(人) 本市就业人数 外市就业人数 毕业生就业推介基本情况 就读专业就业单位就业人数专业对口人数就业时间备注 实习生总数(人) 已落实实习总数(人) 本市实习人数 外市实习人数 学生顶岗实习基本情况 就读专业实习单位实习人数专业对口人数实习时间备注 经办人(签名): 审核人(签名): 经办人联系电话: 附件2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和毕业生就业推介学生名册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学生名册 序号专业班级姓名家庭住址联系电话实习单位及工种备注 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推介学生名册 序号专业班级姓名家庭住址联系电话就业单位及工种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