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教育政策文件汇编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深化职业教育内涵式发展若干举措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2-02 编辑: 浏览:[]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浙江省深化职业教育 内涵式发展若干举措》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省委“132”总体工作部署,深化职业教育内涵式发展,打造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现提出如下举措。

一、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

(一)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坚持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大力实施“培根铸魂强基”工程,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把党的领导落实到职业教育内涵式发展的各方面全过程。 全面提升公办中职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质效,健全向民办高职院校公派党委书记机制。(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人力社保厅,各市、县〔市、区〕政府。 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以下均需各市、县〔市、区〕政府落实,不再重复列出)

( 二)提升思政工作水平。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完善思政工作机制,加强中高职协同联动,建设职教特色思政课程群,守正创新打造“新时代真理的味道— 溯源铸魂育新人”大思政工作品牌。 深挖专业课程蕴含的思政教育元素,将专业精神、职业精神和工匠精神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 加强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筑牢政治安全、意识形态安全、校园公共安全等防线,涵养正能量充沛的校风、学风、教风。(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人力社保厅)

二、积极探索内涵式发展路径

(三)强化特色办学。 引 导职业院校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坚持质量兴校,明确办学定位,做精做强优势专业,实现错位发展、特色发展。 提高专业建设聚焦度,逐步将师范、财会、商贸、艺术、管理等专业集 中到具有行业特色、专业优势的高职院校开设,打造“一校一特色”“一校一品牌”。(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人力社保厅)

(四)突出学生技能培养。 引 导职业院校把培养技能人才作为核心任务,加强实践性教学,确保专业教学与技术进步、产业变革同步。 完善职业院校课证融通机制,创新实训教学方式,提升认识实习、岗位实习质量,强化学生技能训练。 支持符合条件的高职院校备案成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面向本校学生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到 2030 年,高职毕业生技能证书获取率 60% 以上,其中高技能证书获取率 30% 以上。(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人力社保厅)

(五)推进教学关键要素建设。 引 导职业院校建立健全专业、课程、教材、教师、实习实训等联动发展机制,依据职业岗位特点和人才培养 目标,及时更新课程内容,优化教材内容形式,构建符合职业逻辑的课程、教材体系。 深化中高职一体化、中本一体化贯通培养,探索高本一体化贯通培养新模式。(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人力社保厅)

(六)融汇人工智能。 顺应人工智能产业发展趋势,布局开设一批服务数字经济和未来产业发展的专业。 推动人工智能融入专业教学全过程,开发一批“人工智能 + 职业教育”应用场景。 推动职业院校与龙头企业联合开发专业垂类大模型,共同完成行业图谱、岗位图谱建设及模型训练。 加强人工智能通识教育,支持职业院校建设人工智能教学空间或未来学习 中 心 。鼓励职业院校建强人工智能教学创新团队,每年组织 1000 名 职业院校骨干教师开展人工智能专项培训。(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人力社保厅)

(七)加强职业技能提升培训。 大力推行“岗位需求 + 技能培训 +技能评价 + 就业服务”四位一体项 目 化培训模式,引 导职业院校结合区域产业发展和技能人才需求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支持职业院校联合龙头企业建设一批技能提升、技术转化平台。 完善薪酬激励政策,健全内部激励机制,激发职业院校开展社会化培训的积极性。(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八)打造贯穿从业全周期的高技能人才成长体系。 鼓励职业院校聚焦服务人的全面发展以及知识更新、技能迭代,积极探索弹性学制、全面学分制和灵活教育,支持达到培养要求的学生提前毕业,缩短人才培养周期;允许学生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畅通“学 习—工作—再学 习—再工作”的技能上升渠道 。(责任单位:省人力社保厅、省教育厅)

三、优化职业教育结构

(九)促进各类教育融通衔接。 建立职普融通发展的高 中教育新机制,探索综合高中举办新路径,鼓励学生 自 主选择职普教育方 向 。建立普通高中与中职学校、普通高校与职业院校之间课程互选、学分互认、学籍互转机制,淡化职普分流。 探索职业教育与技工教育融合发展机制。 优化“专升本”考试招生办法,完善职业技能竞赛获奖学生免试、加分等优惠政策,推动职业教育回 归技能本质。(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人力社保厅)

(十)稳步发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 在高水平高职院校基础上,整合资源设置一批职业本科学校。 支持应用型本科高校举办职业技术学院,开设一批产业发展急需的职业本科专业。 稳步扩大职业本科招生规模,到 2030 年,职业本科学校达 10 所以上,职业本科教育招生规模不低于高职教育招生规模的 10% 。(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十一)巩固高职教育主体地位。 调整优化高职院校专业结构,扩大优质高职教育资源,提升办学基础能力。 深入实施高职“双高计划”,建强 100 个省级高水平专业群。 推动 1 个设区市办强至少 1 所高水平高职院校。 到 2030 年,重点建设 10 所以上特色鲜明、全国一流的高职院校。(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财政厅)

(十二)发展“少而精”中职教育。 适度压减中职教育总规模,优化整合 中 职资源,主要保 留 中 高职一体化培养的专业。 建强180 个省级中职优质专业群,鼓励中职学校建设体育休闲、康养家政等专业或转型为专门化学校。 把握学龄人 口 变化趋势,支持办学空间紧张的高水平高职院校按照就近就便和集约高效原则,利用县域 中 职资源拓展办学空 间 。(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

(十三)推动技工教育高质量特色发展。 优化技工教育布局结构,建强 10 所省级产教融合型技师学院,打造 70 个覆盖人工智能、数字经济等重点领域的省级产教融合特色专业群。 理顺技工院校管理体制,整合撤并办学重叠、质量薄弱、规模偏小的院校,支持基础扎实、办学优质的技工学校升格发展。(责任单位:省人力社保厅、省财政厅)

四、深化产教融合

(十四)发挥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 支持企业利用资本、技术、设施、设备、场地和管理等要素,举办或者参与举办职业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 鼓励企业与职业院校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大力推行企业委托培养、“订单”培养等模式。 加快实现省级行指委专业大类全覆盖,组织企业深度参与职业教育课程设置、教材开发、教学设计、实 习 实训等环节。( 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经信厅、省人力社保厅)

(十五)健全专业动态调整机制。 引 导职业院校准确把握产业、业态、职业等变化,建立快速响应的专业动态调整机制,实现职业教育“专业地图”与区域“产业地图”的精准匹配。 省级教育主管部门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 门定期发布重点紧缺专业( 新兴专业)、改造升级专业、限制撤销专业“三张清单”,指导职业院校开展专业“一年一调整”。 到 2030 年,高职院校理工和农业类专业招生比例达 50% 以上。(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人力社保厅,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十六)推行校企师资互聘共育。 完善“双师型”教师认定、聘用、考核机制。 探索开展高职院校“产业校长”试点,健全高层次人才“校( 院)企双聘”机制,选聘一批“产业教授”。破除学历、身份、职称壁垒,支持职业院校设立流动 岗位,聘用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企业首席技术官、技术能手、劳模工匠等担任实习 实训指导教师,扩大“双师型”专任教师来源。 支持高水平大学举办职业技术师范教育,与龙头企业、科研院所联合培养硕博层次优秀教师 。(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经信厅、省人力社保厅)

(十七)打造产教融合平台和项 目 。 服务“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等工程,组建一批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打造一批市域产教联合体。 鼓励高职院校牵头建设县域产业学院,形成“一县一特色”技术技能服务格局。 支持职业院校参与卓越工程师实践基地和工程师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完善卓越工程师、现场工程师培养体系,推动人才培养、技术创新与区域产业发展紧密结合。(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经信厅、省人力社保厅)

(十八)推动教随产出、产教同行。 紧密对接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和我省产业链供应链 国 际化布局,稳妥有序推进“职教 出海”,培育一批“一带一路‘丝路学院’”境外办学品牌。 支持职业院校与“走出去”企业协同开展海外人员学历教育和技能培训,培养国际化、本土化技能人才。 鼓励职业院校开发并输出职业教育专业标准、课程标准、教学资源、教学装备,提升浙江职业教育国际影响力。(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人力社保厅)

五、推进关键领域改革创新

(十九)探索学历证书、技能证书、职称证书融通互认机制。聚焦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衔接堵点,破除身份壁垒与评价界限,建立精准适配的评价体系。 开展国家资历框架体系地方试点,建立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与相应职称、学历的 比照认定、双向贯通机制,实现两类人才在培养、评价、使用、待遇、发展等方面的协同衔接。(责任单位:省人力社保厅、省经信厅、省教育厅)

( 二十)建立职业院校分类管理、分类评价机制。 明确中职学校、高职院校、职业本科学校、技工院校基本办学定位,在办学条件、招生计划、经费投入等方面给予分类支持。 构建以技能培养质量、毕业生就业质量、企业评价为核心的办学水平评价体系,建立以绩效、贡献为导向 的资源配置激励机制,引导各类职业院校在不同领域不同赛道上发挥优势、办出特色。(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人力社保厅)

( 二十一)健全实习 实训条件保障机制。 引 导职业院校对接企业生产的真实环境、真实任务、真实流程和真实产品,加大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投入。 支持职业院校通过股份制、混合所有制以及“委托生产线”、承担生产任务等方式,升级改造和建设一批实习实训基地。 举办第四届全国技能大赛,更新一批实训设施设备,搭建一批实战化场景。 探索建立大赛后赛事标准、专用设备向教学标准、实践设备转化机制。(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人力社保厅)

六、汇聚职业教育发展合力

( 二十二)加强组织领导。 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定期研究全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工作,统筹协调解决各类重大问题。市县两级政府要健全职业教育联席会议等工作推进机制,组织动员各方面资源支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人力社保厅)

( 二十三)加强部门协同。 建立由教育、人力社保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共同参与的职业教育发展推进机制,做到技能人才培养与产业发展规划同步谋划、同步实施。 建立教育部门、人力社保部门定期沟通制度。 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会同教育、人力社保部门及时归集并定期发布企业人才需求信息,以此作为职业院校专业设置和人才培养的基本指引。 健全职业教育生均拨款保障机制,逐步改善职业院校办学条件。(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人力社保厅,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 二十四)加强宣传引导。 组织主流媒体、新媒体广泛宣传在世界技能大赛、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和全国技能大赛等重要赛事中涌现出的优秀技能人才,讲好职业教育和人人皆可成才的故事,增强职业教育的社会认可度。 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扭转“唯名校”“唯学历”的用人导向,完善就业准入制度和标准,提高技能人才待遇,为技能人才创造良好的就业创业环境。(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人力社保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