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教育、培训和船员管理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员管理规定》的通知 2012-173号

作者: 时间:2022-03-31 点击数:

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教育、培训和船员管理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员管理规定》的通知

海船员〔2012〕173号  2012年2月29日

各直属海事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海事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海事局,有关船员教育培训机构,中国海事服务中心:

为全面履行经修正的《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有效执行有关船员管理的国内法规,加强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管理体系及船员管理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员(以下简称“审核员”)的管理,规范质量管理体系审核行为,建设公正、廉洁的审核员队伍,保障审核工作的公正、科学和有序开展,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教育、培训和船员管理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员管理规定》印发你们,自2012年3月1日起施行。


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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