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我校食堂安全工作,全面筑牢校园安全防线,10月24日校纪委书记吴剑锋带纪检委员、校医组成的纪检四人小组,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的方式,深入学校食堂开展安全督导检查工作。
第一步:信息公示
检查内容:
1.《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否有效,许可证及其它食品安全信息是否在醒目处公示;
2.是否按要求设置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
3.食品安全制度是否齐全并上墙;
4.是否设置食品安全投诉渠道;
5.在岗员工是否均持有有效健康证明,每天开展晨检并做好记录。
检查结果:全部合格


第二步:食品采购储存
检查内容:
1.有无亚硝酸盐等非食用物质;
2.大宗食材是否落实定点采购,供货商资质是否齐全;
3.是否按要求验收并做好采购记录,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材料是否齐全;
4.是否按食品保存的温度要求保存食品,冰箱有无内置温度计;
5.过期食品、“三无”、发霉、变质食品及原料等不合格品是否单独设置暂存或待处理区;
6.贮存的散装食品是否标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
7.食品储存应离地、离墙存放,非食品不与食品混放;
8.调味料的容器是否保持清洁,使用后是否加盖存放;
9.食品仓库应有温湿度计,并有较好的自然通风或人工通风。
检查结果:
1.食堂成品窗口的过期食品未单独设置暂存或待处理区;2.调味料的容器未及时加盖;
3.其他都合格。


第三步:加工制作
检查内容:
1.成品、半成品与原料不得混放,蔬菜、肉类、水产类食品应分类存放;
2.动物性、植物性、水产品等食品原料的清洗水池、工用具和容器是否分开使用,并有明显区分标识;
3.加工制作和盛放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和容器是否有明显区分标识,并分类分开使用;
4.制作时间、温度保存是否符合要求。
检查结果:全部合格

第四步:清洗消毒
检查内容:
1.员工工作期间穿戴洁净的工作衣帽,无留长指甲、佩带饰物上岗,专间人员按要求佩戴口罩;
2.墙壁、天花板、门窗、排水沟、操作台、食品加工用具等设施设备符合要求并保持清洁卫生,地面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整齐;
3.餐具保洁设施密闭、清洁,未存放其它物品,标识明显,是否正常运转并做好消毒记录台账;
检查结果:
1.2名员工没有严格按照口罩佩戴要求盖住鼻子;
2.其他都合格。


第五步:食品留样
检查内容:
1.是否配有专用食品留样冰箱及留样容器;
2.留样品种齐全,是否按要求冷藏48小时留样,数量达到125g且台账记录完整。
检查结果:全部合格
第六步:专间管理
检查内容:
1.是否设有专间;
2.是否设置预进间,并设有非手动式洗手消毒设施,设施运转正常;
3.是否安装独立空调,有温度计、控制专间温度在25度以下(夏秋令时节);
4.是否安装紫外线空气消毒设施,规范使用并做好消毒记录;
5.无关物品不进入专间,专间操作工具专用,砧板菜刀等应有专用消毒工具。
检查结果:
1.清洗后的生鸡蛋如若未及时使用建议放入冷藏间;
2.其他都合格。


第七步:鼠类等有害生物防治
检查内容:
1.食堂内外是否定期开展鼠患消杀,并有消杀记录;
2.与外界相通的门窗防鼠、防蝇、防尘设施齐全,并能够有效发挥作用。无鼠迹、蟑螂或苍蝇等害虫滋生;
3.炖煮、卤制的食品容器是否配备防鼠网罩等临时防护设备。
检查结果:全部合格
校纪委在检查过程中对食堂管理、环境卫生、食材保存等方面工作给予了肯定,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总务处进行了反馈,并给出了建设性意见。校纪委将通过此次专项督查,督促学校食堂经营管理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确保食品管理更加安全、规范、廉洁。